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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。”

    风响日落,林昂觉得整个世界好似快要灭亡,边际变得浑茫无端,心跳声骤停前,真的一点点办法都没有了吗?

    他什么都不要再想了,想不出来结果的徒劳无益的思绪快要让我们无法相爱。

    日落昏黄,他谛视着顾扬,踏步上前,肆无忌惮地吻了上去。

    嘴唇相离,顾扬惊视着他,听到他说,“就当我是头脑发热吧。”

    有多少埋藏于心底的话借一时糊涂说出口,早就想做的事趁头脑发热付出行动。

    「既然这样,那就当我是头脑发热,当我是一时冲动,与你在此刻,这一刻,尽情相爱吧。」

    瞬时,顾扬扣上了他的头,用力地吻了下去,近乎啃噬,近乎折磨,近乎摧毁,他们以如此亲密又陌生的方式,沉默地爱着,沉默地感受着对方。

    黄昏如血,而那躲在角落的人,掩藏可憎面目,手举摄像头,邪恶亢奋地笑着录影拍照。

    闪光灯刺亮着,同林白露家小区前拥挤不停的闪光灯一般,记者围堵着郑欲森的车,小区保安着急忙慌地阻拦着,“你们不能往里闯,会影响到别的住户!”

    郑欲森鸣了一声笛,脚踩油门冲了进去,周雁辞等了一天的车紧跟其后,门口的识别器报错提示。

    “这不是咱们小区的业主吧?”一保安推着记者对同事道。

    同事瞟了眼,“反正这车不会是记者开得起的,快先把他们赶走!”

    周雁辞跟着的郑欲森的车,却乍然刹车,他准备下车与郑欲森对峙,却听见了“咚”、“咚”两声极重的怒砸声。

    车的警报器当即爆响,响彻整个小区。

    咚!咚!咚!声音持续传来,树枝上的鸟大惊失色,振翅疾飞。

    林父上午看完新闻后就守在这里,他手握一根又粗又重的长铁棍,瞋目扼腕,挥臂砸向郑欲森的车上。

    挡风玻璃崩碎,皲裂的玻璃片沿裂纹轰地飞溅,如冰碴子般坠撒在郑欲森下意识抵挡的手臂上。

    后视镜被一棍摔地,车面随之凹陷坑洼,林父暴怒着拽开车门,低吼道,“你给我滚出来!”

    郑欲森他知道自己得受着,他紧绷着脸,从车上迈下,林父手中的铁棍应声而下,铁棍与血肉骨头发出愤懑的响声,混杂着林父的怒斥声,“打在你身上你疼不疼?”

    “疼不疼!疼不疼!”

    林父左手握棍,右手提手一掌重扇在郑欲森的脸上,声震音脆,郑欲森扑跪在地,嘴角呲咧,血流而下,一声不吭地受着。

    俯视着跪倒在地的郑欲森,林父如果再年轻几岁,恐怕将其打死的心都有,他切齿痛恨地道,“我把白露交给你的时候,你一无所有!”

    “你说你会对她好,你说你会给她一个家!”林父指着他的手开始颤动。

    “是不是我错了?”林父嗓音撕裂地道,“是不是我的眼瞎了,才让你这个畜生伤害了她?”

    那声音太过沉痛,小区里原本躲家里看热闹的住民都停下了手上的动作。

    “这就是你给她的家,你让她遭的罪?”林父的眼眶中盈满了泪水。

    那叩问的话语声似乎也在一句一句问着车后的周雁辞。

    夕阳尽退,林父哽咽着松手,铁棍在寂静无声的空气中咕噜地滚走,他用着最后一口力气道,“办手续,离婚,你这辈子再也不要给我出现在白露的视线里。”

    铁棍抓得太紧,上面凸起的纹路将林父的手割破,他背身而走,手掌的血在每一步间滴落而下,每走一步,心疼的眼泪就淌了下来。

    而郑欲森还在原地跪着,不知是忏悔还是愤恨。

    车上手机震动,周雁辞瞥了眼,打了方向盘,掉头向盛宅驶去。

    到了盛宅,进门便看到了盛天豪,他整个人骨瘦如柴,眼窝深陷,皮肤干燥惨白,盛天豪见到周雁辞后,生涩地开口,“哥。”

    盛夫人正在下楼,周雁辞却像没看到似的只轻点了下头,就去了书房。

    见他如此轻视,盛夫人下楼的踏步声更大了些,她走至盛天豪面前,紧握着他的胳膊,红唇开合,“天豪,你不必这样称呼他,你是盛家唯一的血脉,明白吗?”

    对于母亲这套陈词,盛天豪已经听烂了,他扒拉开母亲的胳膊,走去了卧房。

    盛夫人简直恨铁不成钢,吃饭事小,可盛世尧让周雁辞坐上座,叫她心惊发怵,想到她曾经对待年少周雁辞的种种,更是惧意猛涌,挑眉问管家,“老爷是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“夫人您不必太过在意,只是寻常吃个饭。”

    “不必在意?”盛夫人坐了下来,“若真让那养子坐在了那把椅子上,我和天豪还能有日子活吗?”

    “当初那个女人死的时候,怎么就没把他带走?”

    “血浓于水,养子再亲,再赏识,那也比不过您的天豪是自己的孩子啊。”管家宽心道,“待会儿用餐时,您一定不要惹老爷生气。”

    盛夫人随即嗤笑了一声,“血浓于水?我有时还真是想不通他到底是用情至深,还是薄情寡义。”

    “死了二十几年的女人他忘不掉,连不是他的儿子他都要养着,可利用起自己的亲生儿子来,却一点都不手软。”盛夫人紧捏着茶杯,“虎毒还不食子呢,他多狠啊,有谁能比他狠?”

    书房内,周雁辞坐在沙发上,看着盛世尧立于书墙前的背影。

    风声风语多如丛生的杂草,杂草疯长不会入不了周雁辞的耳朵。

    流言说,盛世尧发迹之前爱着的人是周雁辞的母亲,生意越做越大,也越做越黑,母亲从他身边逃走,嫁夫生子,想要安稳地过日子,可多年后却又被他找到。

    那时候父母做些小买卖不容易,起早贪黑忙得照顾不了周雁辞,便把他寄养在一个亲戚家中,等他有天被忽然接回来的时候,却被告知父母已经离世。尔后,周雁辞就被盛世尧养下,那年周雁辞7岁。

    是他逼死自己父母的吗?周雁辞微微搓动着手指,看他转过身来。

    “多天真啊。”盛世尧没来由地就冒出了这么一句,声音轻蔑。

    他坐在周雁辞的对面,点燃了一支雪茄,嗓音靠后,瓮声道,“以为能保护得了自己爱的人。”

    怕他出手动林白露,周雁辞拧眉道,“玩玩儿而已。”

    “是么?”盛世尧剪了下雪茄,“雁辞啊,你与你母亲总是很像。”

    “总是自以为能骗得过我。”周雁辞的眉眼与她十分相似,这也是他当年为何决定收养他的一个重要原因。

    “你知道我为什么肯把生意交给你吗?”盛世尧挥开烟雾,用诅咒般地语调道,“因为我就是要让你的手沾上毒,让你的手染上你母亲最不愿看到的罪。”

    “如此一来,我们就是一条船上的蚂蚱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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