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、此喻人间(2/3)
“唉。其实也不能全怪小儿。都是他在外面结交的那些狐朋狗友所害,交友不慎呐。吾儿最近卷入了一桩巨盗案,遭到江湖中人追杀,我们没办法,只能先将他藏起来。还请各位大人出出主意,帮个忙,帮小儿洗清罪名啊!”
颐殊
“到时候由覃某开出一张晋公子狱中病重的证明如何?”我笑言道,“如果由‘翡玉公子’这个名医都治不了的病,说明真的是病危了。江湖人重江湖义气,有一个规矩就是不杀命不久矣之人。就算仇家依然欲出重金买其性命,也不会有杀手接这一单子。”
“这……若是官府怪罪或要缉拿,我们都可以帮的上忙,可是得罪江湖上的人,我们怕是爱莫能助了。”
常大人还是不解,“请公子明说。”
一阵急促而狂暴的敲门声,我以为是霜儿半夜出去偷吃东西又没带钥匙,衣衫不整地爬起来给她开门。
座下一位看着这一幕大人触景生情,叹口气道,“唉,要是吾儿能有宁公子和覃公子一半懂事就好了,能结交像贵公子这样正直端正的君子为朋友,也不至于闯下如此大祸。”
我不敢奢望这个时候霜儿会突然出现救下我。如果这个男人真的是为了霜儿而来的话,大概只是这个时候压在他身下的受害者换了一个人。而霜儿若为了救我沦陷至这般境地的话,我想我一辈子都原谅不了我自己,一辈子都看着伤痕累累的霜儿在懊恼悔恨中度过。我看见床头的烛台,拼尽全力够到它,又使劲浑身气力——用尽我这一辈子所能用的最大力气——狠狠砸到我身上这个男人的头上。
“让晋少爷身处牢狱,对外宣称犯了事被抓起来,查明真相再放出来。江湖恩怨时时发生,那人不至于逮着晋少爷一辈子不放。等这阵风头劲儿过了,再把晋少爷接回家。我想那人就算在江湖上再有名望地位,也不敢劫狱将晋少爷杀掉。”
他喊着,“霜儿,霜儿……”
宁诸在旁边瞧见这一幕乐不可支。我一面想法儿脱身,一面心里越发不安起来。我瞪他一眼,他笑得愈发肆无忌惮,打开扇子捂住嘴,只剩一双笑笑的眼睛露在外面。
宁二公子接道,“跟掉脑袋相比,坐个牢怕是算小的吧?按在坐的各位大人的能力,让衙门狱卒行个方便,让晋少爷坐得舒服些想必还是非常容易的。他只要忍耐一段时日,就可以完好无损风平浪静地回来了,岂不快哉?”
“这个好办。你只要说一声,我就去跟庆东衙门的吕大人打声招呼,叫他好好款待晋公子。”席尾的一位大人马上跟晋大人说道。
他抓着我的胳膊,喊着一个名字,我被吓懵了,他手上的力道之大,让我的眼泪顷刻间夺眶而出。
但他并没有如我所愿地倒下去。
“对对对,我二房姨太太的有位亲戚是刑部的人,我可以叫他去打点此事……”“负责审议的大人与我是老交情了,我要跟他说这点忙不可能不帮……”“我有个熟人是……”众人都热烈交谈起来,出谋划策,晋大人依然眉头紧促,“要是出来之后,那些人还不肯放过小儿怎么办?”
只是暂停了动作,他往头上摸去,摸到了满手的血,一下子酒醒了大半,凶狠地朝我看过来。
然后他就吐了,吐我身上了……
但是他什么都听不见,什么都听不进去,只拼命地摇晃我喊着那个名字。他猛地一把抱住我,在我的脖颈间闻闻嗅嗅,又粗暴地推攘着我,把我摔在榻上。然后他压上来,一百四五十斤的体重,像一座山一样,我根本没法挣扎。
宁大人满意地点头,“年轻人就是要多探讨学习多结交朋友。‘人生结交在始终,莫为升沉中路分’。”
没想到来人并非霜儿,而是一个身长七尺高大威壮的男人。那人一身酒气,含糊不清地念叨着某人的名字,一开门就倒在了我身上。我心下一惊,条件反射地向后一跃,但是因为我跳的距离还是没有这人的身长所及,在他可以触碰的范围之类,所以还是不可避免地被他抓住了。
我把烛台放到我面前,好使他看清楚我的脸,知道认错人了。我谄媚地笑着,“晋少爷你看,我是曲颐殊啊!南城第一丑八怪曲颐殊啊!”
“是啊是啊,朝廷官员与江湖中人一向都是井水不犯河水,很久之前我行走江湖,结交过几个江湖上的高手,现在淡出江湖,回家做官,那些朋友也早就没有联系了。”
我借着微弱的月光依稀辨认出他是我第一天来时见过的晋府大少爷。但是此人自那天与他母亲大吵一架离家出走之后就早也没有露过面。后来听说还去坐牢了。如今神出鬼没地突然出现在这里,我不可能不害怕。
“是,儿子谨记在心。”
常大人闻言道,“晋大人最近愁眉不展的,我想也是遇到什么麻烦事了。可是那位小霸王又在外面惹了什么事?不妨说来听听。”
晋少爷,你的口味如此之重……还有你抓错人了,能不能轻一点,你看你放了我我去帮你把她叫过来可好?
晋大人一时怔忪,呆愣片刻,反应过来之后冲过来拉住我的手,不住地说谢谢,只差跪在我面前了。我尴尬地欲抽回,发现他拽的太紧了拉都拉不动。
“哼,真是笑话,晋大人好歹也是身居一官半职。还用偷盗?这不是在笑话我朝给的奉禄不够吗?”黄将军义愤填膺。
一时间席上议论纷纷,晋大人颤颤巍巍地道,“你的意思是,要小儿去坐牢?”
一定是因为酒喝多了,嗯,不是因为我的丑。
我和宁二公子对视一眼,开口道,“其实这很好办。既是得罪江湖上的人,反过来利用官场之人不就行了?”
特别是一个男人,还是一个喝醉酒的男人。
那时候我想,完了,那个梦成真了。一个不管我丑陋与否死命追着我的男人,但不是因为喜欢我,仅仅只是一个欲望上头看不清脸还认错了人的醉汉。这个怪物撕扯我的衣服,在我的脖颈间啃食,一瞬间所有的感觉翻涌上来,我想我快要死了。我感觉自己好像一只被大象踩在脚下的蚂蚁,挥舞着细弱的四肢想要反抗,那种无力感侵蚀着我,直到失去所有力气,放弃挣扎,像一具丢了魂的尸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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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人都诧异地看着我,我只好解释道,“既是有人重金买晋少爷的人头,派人追杀,就是要取他性命。而江湖有江湖的规矩,杀手不会为了那点钱跟官府作对。虽然晋少爷并非在职官员,但是却可以利用这一点脱身,保住性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