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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自从与你相遇,我开始期待每一个夏天。
又或者说,开始期待每一个可能会成为你我之间故事背景的「往后」。
不论春夏秋冬。
有时候我也会想,我做事情大概真的非常不计后果。或许其中也暗含了诸多环境因素?
但具体是什么情况,其实就算是我自己,大概也很难说准。
或许是太放纵自己的胡思乱想了。
高一的时候文理分科——我以前可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去理科班——但大概我这个人就是纯属拎不清,因为想继续和你做同桌,或者别的什么。
总而言之,我那个时候和自己说:「现在去理科班,我并不知道将来会变成什么样子,但我很清楚,如果选了文科,我一定立刻就会后悔。」
我当时笃定得不得了:「一定会。」
其实现在再谈起这个事情,你或许会笑我:是不是同桌又有什么要紧的呢?除教室外,明明有太多可以交集的机会。
但确实,对当时的高一学生叶想而言,这可真是一件天大的事情。
那个时候我还课外抄些奇奇怪怪的西语诗歌,纠结着,不知道怎么给你才好。
说来,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什么奇怪的心理效应?但总之,我倒觉得,和你当同桌,也不失为一方死皮赖脸粘着你的妙计。
还有之后老徐的志愿报表,我写A大,诸如此类;总免不了叶想最习惯的随性做派。
我忽想,就算是现在好像也差不了多少——在北方,我却很想你。
我想你,想见到你,所以我回来、来见你。
是不是很草率呢?我不知道以后会是什么样子,留在那里或者回来,所有事情又会变成什么样子。我只知道如果再不回来,我一定会后悔。
高三临近高考的那段时间,被我爸说了一顿,志愿啊大学啊人生态度云云,我大概也没怎么反驳,只垂着头挨训。谁叫他说得都对。
想来也好笑,那个时候,我心里最在意的却是老徐发的那片叶子明信片,我说,我要把它收着。
因为上面有你的留言。
「得偿所愿,万事顺遂。」你在上面写。
关于那些事情,我感到非常抱歉。那个时候,就算只是志愿有改变,先前的预想都推翻……无论如何,我都应该和你明说,而不是什么解释也没有,只是离开。
我该和你说明白,但是我没有。所以,对不起。
非常对不起。
我似乎总是做一些在旁人看来十分不合理或无法想象的事情,但归根到底,其实也只是为了图个将来不后悔。
但后悔这个东西,又有谁说得准呢。
而现在想来,当时的那个逃避,才是我最懊悔的事情。
丁林风,对不起。
…
夏夜的风很凉,吹在脸上,会打散好多溽热心事。
成年的生日,你送了我一个黑胶留声机,我发信息同你说过感谢;但依然觉得不够正式。
我猜,你选择留声机,是不是有点怀念的意思呢?——虽然你也未必会顾虑到这么多。
「十八岁,在变得成熟稳重的同时,也可以保留一些孩子的特性,比如天真,比如浪漫。叶想,很荣幸能与你相遇,共处于同一空间、共度过同一段时间。这三年的记忆,于我而言弥足珍贵。」
我记得你这样说。
所以后来,再隔了一年,我回赠了颇具相同意象的礼物,不过没敢写名字。也不知道你收到了没,更不知道你是否晓得那个东西是我送的,又做何感想。
还好你喜欢。
说来,即便是现在,也有太多人好奇我关于「仪式感」奇怪的执着,或对我意义层面的强迫症感到无比诧异,但是我想你不会。
因为在这一点上,我们似乎总有很多同步的地方。
你会筛查每天的日程,再把它们工工整整列进便签;就算是更换下来的书页草稿,也一同夹进笔记本,更不要说纸条。
就像有一种过于苛刻的准则,要将过去的每一份情绪都严谨地记录在册。
高考后,我将一些照片整理出来,收进古朴的相册——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这是出于什么目的——现在想来,大概也是怀着同样的心态。
每一个与己关联的过往,都值得未来的自己铭记和怀念。
总之,这样的收藏癖好,我倒觉得是一件极其浪漫的事情。
——关于「浪漫」,我似乎也有一些别的想法。
有次我爸笑我,总追求浪漫、追求无用的漂亮情绪,再贴向无效美学。
当时的我被这话唬得一愣一愣,绞尽脑汁开始怀疑自己追求的东西究竟……是否值得眺望。
现在却又惊醒,这句话本身,分明就是个巨大悖论。
无效的美学也是美学,无用的情绪也是情绪。
既然被认定为「漂亮情绪」,那必然有与之相应的情绪价值——如此,就不会真的与「无用」挂钩。
毕竟情绪价值,可是一种无比珍贵的东西。
所以,我想,那些话真的是一种对「浪漫」无意识的偏见吧。
我便又突然想再提起,你夹在那笔记本里的卡片——「在广袤的空间和无限的时间里,能与你共享同一颗星球与同一段时光,是我的荣幸。」
这段话大概也是终极浪漫的一个体现。
第60章 番外下
…
见字如晤。
高中的时候,我记得你有提出这样的问题:
「单纯的依赖,或者说被某些有趣的特质吸引,这样是否可以形成情感,又是否可以构成爱情」。
然后再写下:友情、亲情、爱情。不管是哪一种情感,其本质都是「爱」;那么对这些情感的向往,究其本质,是不是也是对「被爱」的向往?
当时说这篇文章缺少实例,便不像一篇竞赛作文;尔后思索,如此理论,确实难有例子。
现在我却以为,有一种说法大抵可用来对应:「所有行为的目的本身,是为了成为使自己欢愉的存在。」
这之间的「行为」当然包括「爱」与「被爱」。
丁老师,你觉得人这一生,到底有没有什么可以称得上是终极目标的东西呢?
每个人的回答必定大不相同,我却更愿意把目光聚集到「情绪价值」上;而「正向的情绪价值」,通俗些来讲,就是「获取使自己欢愉的存在对象」。
固然,此外也有很多别的规范因素,诸如责任感、同理心、社会功能作用。
但既然此处更着重于「爱情」层面上的「终极目标」,这些便不再作赘述。
就比如「爱情」这件事情,或者诸如此类的亲密关系。
有一种说法,那就是「如果在这段关系里感受到了不自在,便请及时抽身」。我却突然想着——这么说会不会有点过分地偏向于利己主义了?
似乎总显出些许不负责任的触感。
咳,言归正传,唠回我们严肃的学术讨论。
罗伯特·斯腾伯格说:「心理亲近、生理热情、持久意愿组成爱情。」
三者若有缺,则会形成单纯的冲动、愚蠢、空爱,或者柏拉图式恋爱。
当然,这也只是茫茫定义之中的一员,虽广为人认可。
心理、生理,与「想与对方过一辈子」的恒定念头,似乎确实构成了很多爱情故事的缘起缘灭。只是这其中,又是否透露出过分的格式化,这大概也是一个小小问题。
偷懒一下,这个问题留给你,如果你有兴趣思考的话。
其实有时候想起高中时期那些零碎随笔,我也常常会询问自己,我以为的「爱情」,究竟是什么东西呢?
好像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。
曾有人和我说,从一个人的「爱情」寄托上,可以看出那个人缺乏的情绪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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